原標題:初靈信息:獨立董事2021年度述職報告(吳清旺)
杭州初靈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2021年度述職報告
各位股東及股東代表:
本人作為杭州初靈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獨立董事,在任職期間嚴格按照《公司法》、《證券法》、《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關于加強社會公眾股股東權益保護的若干規定》、《公司章程》、《獨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和要求,誠實、勤勉、獨立的履行職責,積極出席相關會議,認真審議董事會各項議案,對公司重大事項發表了獨立意見,充分發揮獨立董事的作用,切實維護了公司和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的利益。現就本人2021年度任職期間,履行獨立董事職責情況匯報如下:
一、出席會議情況
2021年度,本著勤勉盡責的態度,本人積極參加公司召開的股東大會、董事會,認真審閱會議材料,積極參與各議題的討論并提出合理建議,以謹慎的態度行使表決權,為董事會的正確決策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2021年度公司共召開了7次董事會會議,本人親自出席董事會會議7次,不存在缺席會議的情況,不存在連續兩次未親自出席董事會會議的情況。在本年度,本人認真閱讀、詳細研究董事會審議的各項議案及相關材料,對提交董事會的議案均認真審議,與公司經營管理層保持了充分溝通,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議,以謹慎的態度行使表決權,維護了公司整體利益和中小股東的權益。
本人認為2021年度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經營事項均履行了相關審批程序,合法有效。任職期間,本人對公司董事會各項議案及其它事項均投了贊成票,無提出異議的事項,也沒有反對、棄權的情形。
二、發表獨立董事意見的情況
根據《公司章程》、《獨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它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報告期內,本人對公司下列有關事項發表了獨立意見,并出具了書面意見。
1、公司于2021年1月27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本人對《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議案》發表了獨立意見。
2、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本人對《關于公司2020年度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關于公司續聘2021年度會計師事務所的議案》、《關于2020年度公司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占用資金和對外擔保情況》、《關于公司2020年度關聯交易事項》、《關于2021年度董事、高級管理人員薪酬的議案》、《關于公司2020年度利潤分配預案》、《關于公司預計2021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關于2020年度計提資產減值準備的議案》、《關于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發表了獨立意見。并對《關于公司續聘2021年度會計師事務所的議案》、《關于公司2020年度關聯交易事項》進行了事前審查并發表了事前認可意見。
3、公司于2021年8月4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本人對《《關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發表了獨立意見。
4、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本人對關于公司《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占用資金、對外擔保情況》以及《關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關聯交易事項》發表了獨立意見。
5、公司于2021年8月23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本人對《關于向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議案》發表了獨立意見。
三、專門委員會履職情況
公司董事會設立了審計委員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提名委員會及戰略委員會四個專門委員會。作為提名委員會主任委員和薪酬委員會、審計委員會委員,本人按照相關要求,充分行使自己的各項合法權利,履行規定義務,同時充分運用自己的專業優勢為公司生產經營與管理做好服務。
本人對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公司核心員工的選擇標準和程序進行謹慎研究,為公司的規范運營、權益保護等方面提出了合法合規建議。本人主動與公司管理層溝通,對公司的薪酬與考核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對公司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進行考核,對考核和評價標準提出建議,促進公司在規范運作的基礎上,進一步提高在薪酬考核方面的科學性。本人主動與公司管理層溝通,對公司內、外部審計工作、公司2021年度財務狀況和經營情況等進行了審查和監督,對審計機構出具的審計意見進行認真審閱,掌握公司年報審計工作安排及審計工作進展情況,維護審計的獨立性。
四、對公司進行現場調查的情況
2021年度,本人審閱公司文件并現場考察了解公司的生產經營情況、內部控制情況和財務狀況,在公司定期報告編制期間對公司的經營情況進行溝通和檢查,并與公司董事會秘書、高管人員及相關工作人員保持密切聯系,及時獲悉公司各重大事項進展情況,時刻關注外部環境及市場變化對公司的影響,對公司經營管理提出建議。
五、在保護投資者權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況
1、持續關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能嚴格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等法律、法規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務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真實、準確、及時、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作為公司獨立董事,本人有效地履行獨立董事職責,持續關注公司的媒體報道,主動了解、現場調查公司情況。對公司董事會審議決策的重大事項主動獲取相關資料并進行認真審核,必要時向公司相關部門和人員詢問,在此基礎上利用自身的專業知識,獨立、客觀、審慎地行使表決權,促進了董事會決策的科學性和客觀性,切實維護公司和股東的合法權益。
3、加強自身學習,提高履行職責的能力。本人認真學習相關法律法規及其它相關文件,加深對相關法規的認識和理解,以增強履職能力,為公司的科學決策和風險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見和建議,切實加強對公司和投資者利益的保護能力,形成自覺保護社會公眾股東權益的思想意識。
六、其他工作情況
1、未有提議召開董事會情況發生;
2、未有獨立聘請外部審計機構和咨詢機構的情況發生。
作為公司的獨立董事,本人忠實地履行自己的職責,積極參與公司重大事項的決策,為公司的發展建言獻策。2022年,將繼續勤勉盡職,利用自己的專業知識和經驗為公司發展提供更多有建設性的建議,為董事會的科學決策提供參考意見,更好的維護公司和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本人也衷心希望公司在董事會領導下穩健經營、規范運作,不斷增強盈利能力,使公司持續、穩定、健康發展。
特此報告,謝謝!
杭州初靈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吳清旺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