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曼卡龍:獨立董事2021年度述職報告
曼卡龍珠寶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2021年度述職報告
根據《公司法》《上市公司獨立董事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2號——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及有關規定,作為曼卡龍珠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獨立董事,現就 2021年度履行職責情況作如下總結:
一、出席董事會、股東會情況
1、出席公司董事會會議及投票情況
2021年度,在本人任期內,公司共召開 10次董事會,本人親自出席(含通訊表決)10次,沒有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況。對于所出席的各次董事會會議,本著勤勉務實、誠信負責的態度,就提交董事會審議的議案均事先進行了認真的審核,在閱讀會議材料、客觀判斷市場形勢和公司實際的基礎上,本人對審議的各項議案及相關事項均未提出異議。
2、參加股東大會情況
2021年度,公司共召開 4次股東大會,分別為 2020年度股東大會、2021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2021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2021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我作為獨立董事參加了 2020年度股東大會、2021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2021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
二、發表獨立意見的情況
2021年度,報告期內,本人恪盡職守,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就公司相關事項發表獨立意見,具體情況詳見如下:
序號 | 發表獨立意見時間 | 發表獨立意見事項 | 意見類型 |
1 | 四屆十六次 | 關于調整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擬投入募集資金金額的獨立意見 | 同意 |
2 | 四屆十六次 | 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獨立意見 | 同意 |
3 | 四屆十六次 | 關于使用募集資金置換自籌資金預先投入的獨立意見 | 同意 |
4 | 四屆十六次 | 關于使用部分閑置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獨立意見 | 同意 |
5 | 四屆十七次 | 關于 2020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獨立意見 | 同意 |
6 | 四屆十七次 | 關于 2021年度董事、高級管理人員薪酬的獨立意見 | 同意 |
7 | 四屆十七次 | 關于 2020年度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的獨立意見 | 同意 |
8 | 四屆十七次 | 關于公司控股股東及關聯方資金占用情況及累計和當期對外擔保等情況的專項說明和獨立意見 | 同意 |
9 | 四屆十七次 | 關于 2021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的事前認可意見及獨立意見 | 同意 |
10 | 四屆十七次 | 關于續聘會計師事務所的事前認可意見及獨立意見 | 同意 |
11 | 四屆十七次 | 關于會計政策變更的獨立意見 | 同意 |
12 | 四屆十九次 | 關于增加部分募投項目實施主體及使用募集資金向全資子公司提供借款實施募投項目的獨立意見 | 同意 |
13 | 四屆十九次 | 關于變更部分募投項目實施主體及實施地點并使用募集資金增資全資子公司實施的獨立意見 | 同意 |
14 | 四屆二十次 | 關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獨立意見 | 同意 |
15 | 四屆二十次 | 關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考核指標的科學性和合理性的獨立意見 | 同意 |
16 | 四屆二十一次 | 關于公司控股股東及關聯方資金占用情況及累計和當期對外擔保等情況的專項說明和獨立意見 | 同意 |
17 | 四屆二十一次 | 關于 2021年半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專項報告的獨立意見 | 同意 |
18 | 四屆二十二次 | 關于向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獨立意見 | 同意 |
19 | 四屆二十四次 | 關于選舉第五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和獨立董事的獨立意見 | 同意 |
20 | 四屆二十四次 | 關于制訂《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薪酬管理制度》的獨立意見 | 同意 |
21 | 五屆一次 | 關于聘任高級管理人員的獨立意見 | 同意 |
1、在落實保護社會公眾股股東合法權益方面,公司根據《投資者關系管理制度》,指定董辦為公司投資者關系管理的職能部門。
2、自身學習情況: 2021年相關部門發布了多項法律法規,公司向本人轉發了相關重要文件,及時認真學習中國證監會、浙江證監局及深圳證券交易所最新的有關法律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積極參加深圳證券交易所、公司及保薦機構等組織的相關培訓,不斷提高自己的履職能力,切實增強對公司和投資者權益的保護能力,形成自覺維護投資者權益的意識。
四、對公司進行現場調查的情況
2021年,我們多次以電話和現場的形式到公司進行交流,積極主動地了解公司生產經營和財務的實際情況,與公司各業務的相關部門進行充分溝通,從全體股東利益的角度對公司的戰略思路、內控工作方案、經營管理等重大事項提出有益的意見和建議,公司均有采納。
我們與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及相關人員保持密切聯系,及時獲悉公司重大事項的進展情況,掌握公司運行動態,并時刻關注外部環境及市場變化對公司的影響,關注媒體對公司的相關報道。
五、參與董事會專門委員會工作情況
2021年度,本人擔任提名委員會召集人,積極參加委員會開展的相關工作及活動,并利用參會的機會認真聽取相關人員的匯報并定期查閱公司的財務報表及經營數據,及時了解、掌握公司生產經營情況和重大事項進展情況。
六、獨立董事與公司相關人員及審計機構的溝通情況
在年度報告編制過程中,積極配合公司年度審計工作的開展,與會計師、內部審計部門、財務部門等相關人員積極溝通,了解掌握會計師審計工作安排及審計工作進展情況,仔細審閱相關資料,就審計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溝通,維護審計工作的獨立性。
七、其他工作
1、未有提議召開董事會的情況發生;
2、未有解聘會計師事務所情況發生;
3、未有聘請外部審計機構和咨詢機構的情況發生。
八、聯系方式
郵箱:lawyertgh@163.com
2022年度,我將繼續勤勉盡責地履行獨立董事職責,結合自身在熟悉行業的優勢,在業務發展策略、人才隊伍建設、銷售體系布局等方面,加強同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溝通與交流,為做大做強公司主業和促進公司規范運作而努力工作。
獨立董事:唐國華
2022年 4月 20日
曼卡龍珠寶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2021年度述職報告
根據《公司法》《上市公司獨立董事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2號——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及有關規定,作為曼卡龍珠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獨立董事,現就 2021年度履行職責情況作如下總結:
一、出席董事會、股東會情況
1、出席公司董事會會議及投票情況
2021年度,在本人任期內,公司共召開 9次董事會,本人親自出席(含通訊表決)9次,沒有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況。對于所出席的各次董事會會議,本著勤勉務實、誠信負責的態度,就提交董事會審議的議案均事先進行了認真的審核,在閱讀會議材料、客觀判斷市場形勢和公司實際的基礎上,本人對審議的各項議案及相關事項均未提出異議。
2、參加股東大會情況
2021年度,公司共召開 4次股東大會,分別為 2020年度股東大會、2021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2021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2021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
二、發表獨立意見的情況
2021年度,報告期內,本人恪盡職守,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就公司相關事項發表獨立意見,具體情況詳見如下:
序號 | 發表獨立意見時間 | 發表獨立意見事項 | 意見類型 |
1 | 四屆十六次 | 關于調整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擬投入募集資金金額的獨立意見 | 同意 |
2 | 四屆十六次 | 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獨立意見 | 同意 |
3 | 四屆十六次 | 關于使用募集資金置換自籌資金預先投入的獨立意見 | 同意 |
4 | 四屆十六次 | 關于使用部分閑置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獨立意見 | 同意 |
5 | 四屆十七次 | 關于 2020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獨立意見 | 同意 |
6 | 四屆十七次 | 關于 2021年度董事、高級管理人員薪酬的獨立意見 | 同意 |
7 | 四屆十七次 | 關于 2020年度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的獨立意見 | 同意 |
8 | 四屆十七次 | 關于公司控股股東及關聯方資金占用情況及累計和當期對外擔保等情況的專項說明和獨立意見 | 同意 |
9 | 四屆十七次 | 關于 2021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的事前認可意見及獨立意見 | 同意 |
10 | 四屆十七次 | 關于續聘會計師事務所的事前認可意見及獨立意見 | 同意 |
11 | 四屆十七次 | 關于會計政策變更的獨立意見 | 同意 |
12 | 四屆十九次 | 關于增加部分募投項目實施主體及使用募集資金向全資子公司提供借款實施募投項目的獨立意見 | 同意 |
13 | 四屆十九次 | 關于變更部分募投項目實施主體及實施地點并使用募集資金增資全資子公司實施的獨立意見 | 同意 |
14 | 四屆二十次 | 關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獨立意見 | 同意 |
15 | 四屆二十次 | 關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考核指標的科學性和合理性的獨立意見 | 同意 |
16 | 四屆二十一次 | 關于公司控股股東及關聯方資金占用情況及累計和當期對外擔保等情況的專項說明和獨立意見 | 同意 |
17 | 四屆二十一次 | 關于 2021年半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專項報告的獨立意見 | 同意 |
18 | 四屆二十二次 | 關于向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獨立意見 | 同意 |
19 | 四屆二十四次 | 關于選舉第五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和獨立董事的獨立意見 | 同意 |
20 | 四屆二十四次 | 關于制訂《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薪酬管理制度》的獨立意見 | 同意 |
1、在落實保護社會公眾股股東合法權益方面,公司根據《投資者關系管理制度》,指定董辦為公司投資者關系管理的職能部門。
2、自身學習情況: 2021年相關部門發布了多項法律法規,公司向本人轉發了相關重要文件,及時認真學習中國證監會、浙江證監局及深圳證券交易所最新的有關法律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積極參加深圳證券交易所、公司及保薦機構等組織的相關培訓,不斷提高自己的履職能力,切實增強對公司和投資者權益的保護能力,形成自覺維護投資者權益的意識。
四、對公司進行現場調查的情況
2021年,我們多次以電話和現場的形式到公司進行交流,積極主動地了解公司生產經營和財務的實際情況,與公司各業務的相關部門進行充分溝通,從全體股東利益的角度對公司的戰略思路、內控工作方案、經營管理等重大事項提出有益的意見和建議,公司均有采納。
我們與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及相關人員保持密切聯系,及時獲悉公司重大事項的進展情況,掌握公司運行動態,并時刻關注外部環境及市場變化對公司的影響,關注媒體對公司的相關報道。
五、參與董事會專門委員會工作情況
2021年度,本人擔任審計委員會召集人,積極參加委員會開展的相關工作及活動,并利用參會的機會認真聽取相關人員的匯報并定期查閱公司的財務報表及經營數據,及時了解、掌握公司生產經營情況和重大事項進展情況。
六、獨立董事與公司相關人員及審計機構的溝通情況
在年度報告編制過程中,積極配合公司年度審計工作的開展,與會計師、內部審計部門、財務部門等相關人員積極溝通,了解掌握會計師審計工作安排及審計工作進展情況,仔細審閱相關資料,就審計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溝通,維護審計工作的獨立性。此外,現場出席了公司 2021年年度報告的會前溝通會,和公司會計師、董事會針對年報審計過程中的重點問題進行了充分溝通。
七、其他工作
1、未有提議召開董事會的情況發生;
2、未有解聘會計師事務所情況發生;
3、未有聘請外部審計機構和咨詢機構的情況發生。
八、聯系方式
郵箱:syswenwen@126.com
因公司董事會換屆,本人于 2021年 12月 20日起不再擔任公司的獨立董事,希望公司在新的一年里,能更加穩健經營、規范運作,更好地樹立自律、規范、誠信的上市公司形象,讓公司持續、穩定、健康的發展,以更加優異的業績回報廣大投資者。同時,對公司董事會、經營團隊和相關人員,在我履行職責的過程中給予的積極有效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敬意和衷心感謝。
獨立董事:李文貴
2022年 4月 20日
曼卡龍珠寶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2021年度述職報告
根據《公司法》《上市公司獨立董事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2號——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及有關規定,作為曼卡龍珠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獨立董事,現就 2021年度履行職責情況作如下總結:
一、出席董事會、股東會情況
1、出席公司董事會會議及投票情況
2021年度,在本人任期內,公司共召開 9次董事會,本人親自出席(含通訊表決)9次,沒有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況。對于所出席的各次董事會會議,本著勤勉務實、誠信負責的態度,就提交董事會審議的議案均事先進行了認真的審核,在閱讀會議材料、客觀判斷市場形勢和公司實際的基礎上,本人對審議的各項議案及相關事項均未提出異議。
2、參加股東大會情況
2021年度,公司共召開 4次股東大會,分別為 2020年度股東大會、2021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2021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2021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我作為獨立董事參加了 2021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
二、發表獨立意見的情況
2021年度,任期內,本人恪盡職守,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就公司相關事項發表獨立意見,具體情況詳見如下:
序號 | 發表獨立意見時間 | 發表獨立意見事項 | 意見類型 |
1 | 四屆十六次 | 關于調整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擬投入募集資金金額的獨立意見 | 同意 |
2 | 四屆十六次 | 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獨立意見 | 同意 |
3 | 四屆十六次 | 關于使用募集資金置換自籌資金預先投入的獨立意見 | 同意 |
4 | 四屆十六次 | 關于使用部分閑置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獨立意見 | 同意 |
5 | 四屆十七次 | 關于 2020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獨立意見 | 同意 |
6 | 四屆十七次 | 關于 2021年度董事、高級管理人員薪酬的獨立意見 | 同意 |
7 | 四屆十七次 | 關于 2020年度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的獨立意見 | 同意 |
8 | 四屆十七次 | 關于公司控股股東及關聯方資金占用情況及累計和當期對外擔保等情況的專項說明和獨立意見 | 同意 |
9 | 四屆十七次 | 關于 2021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的事前認可意見及獨立意見 | 同意 |
10 | 四屆十七次 | 關于續聘會計師事務所的事前認可意見及獨立意見 | 同意 |
11 | 四屆十七次 | 關于會計政策變更的獨立意見 | 同意 |
12 | 四屆十九次 | 關于增加部分募投項目實施主體及使用募集資金向全資子公司提供借款實施募投項目的獨立意見 | 同意 |
13 | 四屆十九次 | 關于變更部分募投項目實施主體及實施地點并使用募集資金增資全資子公司實施的獨立意見 | 同意 |
14 | 四屆二十次 | 關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獨立意見 | 同意 |
15 | 四屆二十次 | 關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考核指標的科學性和合理性的獨立意見 | 同意 |
16 | 四屆二十一次 | 關于公司控股股東及關聯方資金占用情況及累計和當期對外擔保等情況的專項說明和獨立意見 | 同意 |
17 | 四屆二十一次 | 關于 2021年半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專項報告的獨立意見 | 同意 |
18 | 四屆二十二次 | 關于向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獨立意見 | 同意 |
19 | 四屆二十四次 | 關于選舉第五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和獨立董事的獨立意見 | 同意 |
20 | 四屆二十四次 | 關于制訂《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薪酬管理制度》的獨立意見 | 同意 |
1、在落實保護社會公眾股股東合法權益方面,公司根據《投資者關系管理制度》,指定董辦為公司投資者關系管理的職能部門。
2、自身學習情況: 2021年相關部門發布了多項法律法規,公司向本人轉發了相關重要文件,及時認真學習中國證監會、浙江證監局及深圳證券交易所最新的有關法律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積極參加深圳證券交易所、公司及保薦機構等組織的相關培訓,不斷提高自己的履職能力,切實增強對公司和投資者權益的保護能力,形成自覺維護投資者權益的意識。
四、對公司進行現場調查的情況
2021年,我們多次以電話和現場的形式到公司進行交流,積極主動地了解公司生產經營和財務的實際情況,與公司各業務的相關部門進行充分溝通,從全體股東利益的角度對公司的戰略思路、內控工作方案、經營管理等重大事項提出有益的意見和建議,公司均有采納。
我們與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及相關人員保持密切聯系,及時獲悉公司重大事項的進展情況,掌握公司運行動態,并時刻關注外部環境及市場變化對公司的影響,關注媒體對公司的相關報道。
五、參與董事會專門委員會工作情況
2021年度,本人擔任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召集人,積極參加委員會開展的相關工作及活動,并利用參會的機會認真聽取相關人員的匯報并定期查閱公司的財務報表及經營數據,及時了解、掌握公司生產經營情況和重大事項進展情況。
六、獨立董事與公司相關人員及審計機構的溝通情況
在年度報告編制過程中,積極配合公司年度審計工作的開展,與會計師、內部審計部門、財務部門等相關人員積極溝通,了解掌握會計師審計工作安排及審計工作進展情況,仔細審閱相關資料,就審計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溝通,維護審計工作的獨立性。此外,通訊方式出席了公司 2021年年度報告的會前溝通會,和公司會計師、董事會針對年報審計過程中的重點問題進行了充分溝通。
七、其他工作
1、未有提議召開董事會的情況發生;
2、未有解聘會計師事務所情況發生;
3、未有聘請外部審計機構和咨詢機構的情況發生。
八、聯系方式
郵箱:hellen_wxm@sina.com
因公司董事會換屆,本人于 2021年 12月 20日起不再擔任公司的獨立董事,希望公司在新的一年里,能更加穩健經營、規范運作,更好地樹立自律、規范、誠信的上市公司形象,讓公司持續、穩定、健康的發展,以更加優異的業績回報廣大投資者。同時,對公司董事會、經營團隊和相關人員,在我履行職責的過程中給予的積極有效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敬意和衷心感謝。
獨立董事:伍曉明
2022年 4月 20日
曼卡龍珠寶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2021年度述職報告
根據《公司法》《上市公司獨立董事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2號——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及有關規定,作為曼卡龍珠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獨立董事,現就 2021年度履行職責情況作如下總結:
一、出席董事會、股東會情況
1、出席公司董事會會議及投票情況
2021年度,在本人任期內,公司共召開 1次董事會,本人親自出席(含通訊表決)1次,沒有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況。對于所出席的各次董事會會議,本著勤勉務實、誠信負責的態度,就提交董事會審議的議案均事先進行了認真的審核,在閱讀會議材料、客觀判斷市場形勢和公司實際的基礎上,本人對審議的各項議案及相關事項均未提出異議。
2、參加股東大會情況
2021年度,在本人任期內,公司未召開股東大會。
二、發表獨立意見的情況
2021年度,報告期內,本人恪盡職守,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就公司相關事項發表獨立意見,具體情況詳見如下:
序號 | 發表獨立意見時間 | 發表獨立意見事項 | 意見類型 |
1 | 五屆一次 | 關于聘任高級管理人員的獨立意見 | 同意 |
1、在落實保護社會公眾股股東合法權益方面,公司根據《投資者關系管理制度》,指定董辦為公司投資者關系管理的職能部門。
2、自身學習情況: 2021年相關部門發布了多項法律法規,公司向本人轉發了相關重要文件,及時認真學習中國證監會、浙江證監局及深圳證券交易所最新的有關法律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積極參加深圳證券交易所、公司及保薦機構等組織的相關培訓,不斷提高自己的履職能力,切實增強對公司和投資者權益的保護能力,形成自覺維護投資者權益的意識。
四、對公司進行現場調查的情況
2021年,我們多次以電話和現場的形式到公司進行交流,積極主動地了解公司生產經營和財務的實際情況,與公司各業務的相關部門進行充分溝通,從全體股東利益的角度對公司的戰略思路、內控工作方案、經營管理等重大事項提出有益的意見和建議,公司均有采納。
我們與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及相關人員保持密切聯系,及時獲悉公司重大事項的進展情況,掌握公司運行動態,并時刻關注外部環境及市場變化對公司的影響,關注媒體對公司的相關報道。
五、參與董事會專門委員會工作情況
2021年度,本人擔任審計委員會召集人,積極參加委員會開展的相關工作及活動,并利用參會的機會認真聽取相關人員的匯報并定期查閱公司的財務報表及經營數據,及時了解、掌握公司生產經營情況和重大事項進展情況。
六、其他工作
1、未有提議召開董事會的情況發生;
2、未有解聘會計師事務所情況發生;
3、未有聘請外部審計機構和咨詢機構的情況發生。
七、聯系方式
郵箱:405765729@qq.com
2022年度,我將繼續勤勉盡責地履行獨立董事職責,結合自身在熟悉行業的優勢,在業務發展策略、人才隊伍建設、銷售體系布局等方面,加強同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溝通與交流,為做大做強公司主業和促進公司規范運作而努力工作。
獨立董事:呂巖
2022年 4月 20日 曼卡龍珠寶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2021年度述職報告
根據《公司法》《上市公司獨立董事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2號——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及有關規定,作為曼卡龍珠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獨立董事,現就 2021年度履行職責情況作如下總結:
一、出席董事會、股東會情況
1、出席公司董事會會議及投票情況
2021年度,在本人任期內,公司共召開 1次董事會,本人親自出席(含通訊表決)1次,沒有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況。對于所出席的各次董事會會議,本著勤勉務實、誠信負責的態度,就提交董事會審議的議案均事先進行了認真的審核,在閱讀會議材料、客觀判斷市場形勢和公司實際的基礎上,本人對審議的各項議案及相關事項均未提出異議。
2、參加股東大會情況
2021年度,在本人任期內,公司未召開股東大會。
二、發表獨立意見的情況
2021年度,報告期內,本人恪盡職守,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就公司相關事項發表獨立意見,具體情況詳見如下:
序號 | 發表獨立意見時間 | 發表獨立意見事項 | 意見類型 |
1 | 五屆一次 | 關于聘任高級管理人員的獨立意見 | 同意 |
1、在落實保護社會公眾股股東合法權益方面,公司根據《投資者關系管理制度》,指定董辦為公司投資者關系管理的職能部門。
2、自身學習情況: 2021年相關部門發布了多項法律法規,公司向本人轉發了相關重要文件,及時認真學習中國證監會、浙江證監局及深圳證券交易所最新的有關法律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積極參加深圳證券交易所、公司及保薦機構等組織的相關培訓,不斷提高自己的履職能力,切實增強對公司和投資者權益的保護能力,形成自覺維護投資者權益的意識。
四、對公司進行現場調查的情況
2021年,我們多次以電話和現場的形式到公司進行交流,積極主動地了解公司生產經營和財務的實際情況,與公司各業務的相關部門進行充分溝通,從全體股東利益的角度對公司的戰略思路、內控工作方案、經營管理等重大事項提出有益的意見和建議,公司均有采納。
我們與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及相關人員保持密切聯系,及時獲悉公司重大事項的進展情況,掌握公司運行動態,并時刻關注外部環境及市場變化對公司的影響,關注媒體對公司的相關報道。
五、參與董事會專門委員會工作情況
2021年度,本人擔任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召集人,積極參加委員會開展的相關工作及活動,并利用參會的機會認真聽取相關人員的匯報并定期查閱公司的財務報表及經營數據,及時了解、掌握公司生產經營情況和重大事項進展情況。
六、其他工作
1、未有提議召開董事會的情況發生;
2、未有解聘會計師事務所情況發生;
3、未有聘請外部審計機構和咨詢機構的情況發生。
七、聯系方式
郵箱:chhye@zju.edu.cn
2022年度,我將繼續勤勉盡責地履行獨立董事職責,結合自身在熟悉行業的優勢,在業務發展策略、人才隊伍建設、銷售體系布局等方面,加強同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溝通與交流,為做大做強公司主業和促進公司規范運作而努力工作。
獨立董事:葉春輝
2022年 4月 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