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乾景園林:關于與特定對象簽署附條件生效的股份認購協議的公告
證券代碼:603778 證券簡稱:乾景園林 公告編號:臨2022-036
北京乾景園林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與特定對象簽署附條件生效的股份認購協議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
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2022年3月11日,北京乾景園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四屆董
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公司與特定對象簽署附條件生效的股份認
購協議暨關聯交易的議案》,公司與海南省旅游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海南旅投”)簽訂了《附條件生效的股份認購協議》,主要內容如下:
(一)
協議主體
甲方:北京乾景園林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11000074473877XT
法定代表人:回全福
住所:北京市海淀區門頭馨園路1號
乙方:海南省旅游投資發展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60000MA5TCQRF3D
法定代表人:陳鐵軍
住所:海南省海口市瓊山區國興街道辦國興大道5號海南大廈42層
(二)認購數量及認購方式
乙方以現金方式認購甲方本次非公開發行的全部股份。
乙方擬認購甲方本次非公開發行的128,571,429股股份。若甲方股票在本次
發行定價基準日至發行日期間發生除權除息事項導致本次發行股票的發行價格
調整的,發行股票數量上限將進行相應調整。最終發行數量將在本次發行經上
海證券交易所審核通過并取得中國證監會同意注冊的決定后,由甲方董事會根
據甲方股東大會的授權及發行時的實際情況,與本次發行的保薦機構(主承銷
商)協商確定。
(三)認購價格及定價依據
3.1 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價格為定價基準日前二十個交易日甲方股票
均價的百分之八十(定價基準日前二十個交易日股票交易均價=定價基準日前二
十個交易日股票交易總額/定價基準日前二十個交易日股票交易總量),即人民
幣3.43元/股。本次發行的定價基準日為關于本次發行的董事會決議公告日,即
2022年3月11日。
3.2 如甲方股票在本次發行的定價基準日至發行日期間,發生派息、送股、
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等除權除息事項的,則本次發行的發行價格將進行相應調
整。調整方式如下:
假設調整前發行價格為P0,每股送股或轉增股本數為N,每股派息/現金分
紅為D,調整后發行價格為P1,則:
派息/現金分紅:P1=P0-D
送股或轉增股本:P1=P0/(1+N)
兩項同時進行:P1=(P0-D)/(1+N)
(四)認購價款及支付
4.1 乙方認購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應支付的現金總額(以下簡稱“認購價
款”)為人民幣441,000,001.47元(大寫:人民幣肆億肆仟壹佰萬零壹圓肆角柒
分),即按照本協議約定的認購數量乘以約定的認購價格確定。
4.2 乙方應在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獲得上海證券交易所審核通過、取得中國
證監會核準非公開股票的批復,并收到甲方和/或保薦機構(主承銷商)發出的
《繳款通知書》后10個工作日內(或《繳款通知書》記載的更長期限)將認購
價款一次性轉賬劃入《繳款通知書》中指定的賬戶。
(五)限售期
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完成后,乙方認購的本次發行的股份自本次發行結束
之日起36個月內不得轉讓,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對限售期另有規定的,依其
規定。乙方基于本次認購所取得公司定向發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資
本公積轉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應遵守上述股票鎖定安排。乙方因本次
發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限售期屆滿后減持還需遵守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
文件、證券交易所相關規則以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上述股份如發生送
紅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等事項,亦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六)協議生效及終止
6.1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成立,
并自下列條件全部成就之日起生效:
(1)本次發行有關事宜獲得了甲方董事會、股東大會的有效批準;
(2)乙方通過協議受讓甲方股份、獲得表決權委托方式已實現對發行人的
實際控制;
(3)非公開發行股票有關事宜獲得了乙方上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有
效批準;
(4)非公開發行股票獲得中國證監會的核準批復;
(5)不存在任何可能禁止或限制任何一方完成本協議規定的交易的有效禁
令或類似法令,或該等法令項下的批準已獲得或被豁免(如需)。
6.2 本協議在以下情形下可終止:
(1)經各方協商一致可以書面方式終止或解除;
(2)中國證監會決定不予同意本次非公開發行;
(3)協議的履行過程中出現不可抗力事件,且各方協商一致同意終止協議;
(4)依據中國法律規定應終止協議的其他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乾景園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2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