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i.CN訊:富奧股份公司發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富奧汽車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召開第十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公司部分社會公眾股份方案的議案》等相關議案,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披露的《關于回購公司部分社會公眾股份的方案》(公告編號:2021-51)。公司擬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以集中競價交易或法律法規許可的其他方式回購公司部分社會公眾股份(A股),回購總金額不低于人民幣 1.30億元(含 1.30億元)、不超過人民幣 2.60億元(含 2.60億元),回購價格不超過 9.00元/股(含 9.00元/股),回購股份期限為自董事會審議通過本次回購股份方案之日起 12個月。
一、回購公司股份的具體情況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9 號—回購股份》(以下簡稱“《回購指引》”)的相關規定,公司應當在每個月的前三個交易日內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公告。現將回購股份情況公告如下:
截至2022年2月28日,公司通過回購專用賬戶,以集中競價方式實施回購公司股份,累計回購A股數量為21,832,240股,占公司A股的比例約為1.2385%,占公司總股本比例約為1.2058%,本次回購最高成交價為6.33元/股,最低成交價為5.60元/股,支付總金額為130,002,519.40元(不含傭金等其他固定費用)。
公司上述回購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購方案。
二、其他說明
公司回購股份的時間、回購股份數量、回購股份價格及集中競價交易的委托時段符合《回購指引》第十七條、十八條、十九條的相關規定,具體說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間內回購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報告、半年度報告公告前十個交易日內,因特殊原因推遲公告日期的,自原預約公告日前十個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報告、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十個交易日內;
(3)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內;
(4)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2、 自公司回購股份計劃之日起,公司每五個交易日回購股份的數量未超過首次回購股份事實發生之日前五個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計成交量77,869,938股的25%。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時間進行回購股份的委托:
(1)開盤集合競價;
(2)收盤前半小時內;
(3)股票價格無漲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內。
公司回購股份的委托價格低于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的價格。本次回購股份的資金來源于自有資金,后續將根據市場情況及資金安排情況繼續在回購實施期限內實施本次回購計劃,并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