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支持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的通知》政策解讀
一、起草背景
(資料圖片)
為進一步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減輕繳存職工家庭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支付首付款的資金壓力,解決好繳存職工住房問題。
二、主要內容
(一)政策實施范圍是什么?
繳存職工在合肥市轄區內(含四縣一市)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
(二)需要提供什么資料?
與開發企業簽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繳存職工身份證、配偶身份證、結婚證,《房地產開發企業承諾書》,本人簽字的《委托書》。
(三)提取的住房公積金轉入繳存職工個人賬戶還是開發企業賬戶?若后期退房是否需退回已提取的住房公積金?
繳存職工提取的住房公積金應轉入該套房屋對應的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賬戶,不得轉入其它賬戶。如繳存職工退房,開發企業及繳存職工應及時將已提取的住房公積金全額退回至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
(四)《通知》實施的時間?
《通知》自2023年5月23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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