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i.CN訊:洛陽新強聯回轉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擬以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方式購買洛陽圣久鍛件有限公司 51.1450%股權并募集配套資金(以下簡稱“本次交易”)。
【資料圖】
根據《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 26號——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及《監管規則適用指引——上市類第 1號》等文件的規定,公司對本次交易相關內幕信息知情人買賣股票的情況進行了核查,并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請了查詢。具體情況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內幕信息知情人買賣股票情況自查期間
本次交易的買賣股票自查期間為上市公司股票停牌之日(2022年12月30日)前六個月至重組報告書首次披露之日止,即自2022年6月30日至2023年1月9日。
二、本次交易的內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圍
本次交易的內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圍包括:
(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及有關知情人員;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
(三)交易對方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主要負責人)以及有關知情人員;
(四)本次交易相關中介機構及其內幕信息知情人員;
(五)其他知悉本次交易內幕信息的法人和自然人;
(六)前述(一)至(五)項所述自然人的直系親屬(配偶、父母、年滿 18周歲的成年子女)。
三、本次交易核查范圍內相關機構和人員買賣上市公司股票的情況
根據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義務人持股及股份變更查詢證明》、《股東股份變更明細清單》及本次交易的內幕信息知情人簽署的自查報告等文件,在自查期間內,核查范圍內的相關機構和人員存在買賣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具體如下:
(一)自然人買賣股票情況
本次交易相關自然人在自查期間買賣股票情況如下:
1、本次交易的交易對方青島馳銳投資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青島乾道榮輝投資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經辦人胡興買賣新強聯股票的情況
交易日期 | 數量(股) | 買入/賣出 | 成交均價(元/股) |
2022年 08月 25日 | 100 | 買入 | 79.21 |
2022年 10月 26日 | 100 | 買入 | 80.56 |
2022年 10月 31日 | 200 | 買入 | 69.33 |
2022年 11月 21日 | 500 | 賣出 | 65.54 |
“本人買賣新強聯股票的行為,系本人根據行業分析和二級市場判斷做出的投資決策,系個人投資行為。
本人不存在任何利用本次交易事項內幕信息進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保證自本聲明與承諾出具日至本次交易實施完成之日期間,不再買賣新強聯股票。” 2、本次交易的交易對方青島馳銳投資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青島乾道榮輝投資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執行事務合伙人委派代表董云巍買賣新強聯股票的情況
買賣日期 | 數量(股) | 買入/賣出 | 成交均價(元/股) |
2022年 07月 01日 | 200 | 買入 | 84.67 |
2022年 08月 25日 | 200 | 買入 | 79.26 |
2022年 09月 02日 | 100 | 買入 | 72.18 |
2022年 10月 27日 | 300 | 買入 | 74.66 |
2022年 10月 28日 | 100 | 買入 | 75.56 |
2022年 10月 31日 | 700 | 買入 | 70.69 |
買賣日期 | 數量(股) | 買入/賣出 | 成交均價(元/股) |
2022年 11月 07日 | 100 | 買入 | 70.16 |
2022年 11月 14日 | 100 | 買入 | 65.16 |
2022年 12月 05日 | 100 | 買入 | 60.16 |
“本人在上述期間買賣新強聯股票的行為發生于本次知悉本次交易的內幕信息之前,且系根據上市公司公開披露信息和二級市場的走勢作出的交易決策,系個人投資行為。
本人不存在任何利用本次交易內幕信息進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保證自本聲明與承諾出具日至本次交易實施完成之日期間,不再買賣新強聯股票。”
3、本次交易的交易對方深創投制造業轉型升級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的經辦人王玲玲買賣新強聯股票的情況
買賣日期 | 數量(股) | 買入/賣出 | 成交均價(元/股) |
2022年 12月 23日 | 100 | 買入 | 52.20 |
2022年 12月 26日 | 100 | 賣出 | 54.49 |
“本人買賣新強聯股票的行為,系本人根據行業分析和二級市場判斷做出的投資決策,系個人投資行為。
本人不存在任何利用本次交易事項內幕信息進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保證自本聲明與承諾出具日至本次交易實施完成之日期間,不再買賣新強聯股票。” 除上述情況外,本次交易相關自然人及其直系親屬不存在買賣新強聯股票的情況。
(二)相關機構買賣股票情況
經核查,本次交易相關機構不存在買賣新強聯股票的情況。
四、自查結論
根據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證明文件,以及本次交易自查范圍內人員出具的自查報告等文件,經自查,公司認為:上述主體在自查期間買賣公司股票的行為不屬于利用本次交易的內幕信息進行的內幕交易行為;該等行為不會對本次交易構成實質性障礙。
五、備查文件
1、《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信息披露義務人持股及股份變更查詢證明》;
2、《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東股份變更明細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