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控制信用卡風險,已有十余家銀行明確規范信用卡資金用途,套現和套積分成為各大銀行嚴格禁止的行為。
撰文|張浩東
出品|支付百科
【資料圖】
01
光大銀行信用卡被禁止交易的商戶類別碼包括1520、1771、7013、6211、7995、4458等,除此之外,物業、分時用房類等商戶、稅費類商戶和保險類商戶均被采取限額管控。
稅費類商戶和保險類商戶,設定單筆交易金額不得超過5萬元人民幣、月累計交易金額不得超過10萬元人民幣,物業、分時用房類等商戶,結合商戶類型設定單筆交易不得超過0.5萬元人民幣、日/月累計交易不得超1萬元人民幣或單筆交易不得超1萬元人民幣、日/月累計交易不得超3萬元人民幣。
光大銀行還表示,信用卡僅限本人日常消費使用,不得通過非正規交易渠道或虛假手段惡意套取銀行信貸資金或權益,不得用于償還債務,如償還信用卡、貸款等欠款。
信用卡也不能出租、出借、不得通過光大銀行信用卡接受他人名下來源不明資金,或通過虛假交易、轉賬、取現等行為轉移本人信用卡內來源不明資金,不得用于電信網絡詐騙等非法交易。
信用卡交易資金用途管控公告發布后,光大銀行將進行排查與管控,如果信用卡資金出現流向禁止領域等異常用卡行為,光大銀行識別到后會要求持卡人提供交易發票、購買憑證等材料。
無法提供的,很難核實交易用途與真實性,有可能會因涉嫌異常行為和風險狀況惡化,被光大銀行警示提醒、停止上調授信額度、調降授信額度。
02
7月份,建設銀行發布公告,嚴查信用卡資金流向,指出如使用建行信用卡在非消費領域交易,可能會導致交易失敗,銀行將采取包括但不限于降額、???、終止分期等相關措施。
1月份,廣發銀行信用卡中心發布了關于進一步明確信用卡資金用途的公告,稱信用卡資金不得用于房地產領域,如購買房產、支付購房首付款、購買車位、繳納房產稅等;不得用于償還債務,如償還信用卡、貸款、借唄、微粒貸等欠款。
從持卡人的反映來看,一刀切的舉措似乎過于嚴格,銀行機構對持卡人消費行為的規范,讓經常使用信用卡進行非消費領域使用的“卡族”們備受打擊。
銀行大面積采取行動,頻繁發布信用卡禁令,意味著信用卡史上最嚴風控仍將持續,從銀行此次風控潮中采取的措施也能看出,銀行開始動真格了。